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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小小律师德米 上海的王女士在广发银行淮海支行营业场所内,斥资百万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结果发生大幅亏损,产品到期清算后损失23万余元。原来,经广发银行《风险问卷》测试,...

  小小律师德米

  上海的王女士在广发银行淮海支行营业场所内,斥资百万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结果发生大幅亏损,产品到期清算后损失23万余元。原来,经广发银行《风险问卷》测试,王女士原本属于可以承担低至中等风险类型的稳健型投资者,但广发银行却向其推荐了高风险产品。因对亏损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女士将广发银行淮海支行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银行赔偿王女士全部亏损。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本案中,王女士在广发银行所做的《风险问卷》测试其为稳健型投资者,且从王女士广发银行账户购买理财产品的历史记录看,其从开户至购买案涉产品期间,购买的也多是中低风险产品,和其稳健型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而案涉产品却是高风险产品,王女士不属于适当投资者,广发银行淮海支行存在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因此,法院认定广发银行淮海支行未尽适当性义务。

  关于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由于王女士盲目购买和自己风险等级严重不匹配的产品,是广发银行淮海支行未尽适当性义务所致,该行未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存在明显过错,此过错和王女士理财损失间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应该承担王女士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因产品为定期,王女士即便主观上想止损,但客观上也无法实施,所以王女士对损失扩大部分也没有任何过错。

  最终,一二审法院判决广发银行淮海支行赔偿王女士资金损失约23.48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
 

  王五说说看

  最近不少购买理财产品的朋友非常心塞,原本以为投资了低风险低收益的理财产品后就能安枕无忧、坐享收益了,没想到不仅一分钱没赚还亏了不少,有的朋友甚至在一个月里亏掉了几年累积下来的收益,还有的朋友刚买入不久,结果亏了好几个点的本金。

  投资者们被这轮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彻底打懵,大部分人从没想过风险等级只有r2级的理财产品也能亏得如此厉害 虽然大家都知道理财产品不保本也不保息,但我还是看到不少网友索赔想要让发行方赔偿亏损的本金和利息,这种要求能够实现吗?

  回答这个问题前先和大家分享一个最近刚宣判的关于理财产品亏损的案例,这个案子中的原告(投资者)赢得了胜利,被告(银行)需要赔偿损失的本金和利息。

  1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持有两年半只拿回77.52万元

  案子虽然是今年10月底刚完成的二审,但事情的起因在6年前。

  2016年7月,王女士在广发银行开设了理财账户并书面填写了《风险问卷》,经过测评银行系统给王女士判定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稳健型,这意味着与王女士匹配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1和r2。

  (注:投资者可承受的风险等级分成五级,从低到高依次为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和激进型)

  2016年10月,王女士在银行购买了一款该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总共投资了101万元,其中1万元为手续费。

  产品到期清算后,王女士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分三次从该款理财产品中累计拿回77.52万元。换言之,101万元投资了两年半不仅一分钱投资收益没有赚到还倒赔进去23.48万元 亏损率达到了为23.24%。

  如此高的亏损率与股票基金类似,事实上这款产品还真的是股票基金,是一款典型的私募产品,目前已经清算完毕。

  向银保监会举报获得监管机构支持

  王女士亏钱后认为广发银行在推介理财产品时存在违规行为,比如推介过程中未作录音录像,涉嫌误导销售等,由此举报至银保监会。

  双方最大的争议点是购买的这款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高风险,也就是r5级别的理财产品 而王女士的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前文介绍过这类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最多只能购买r2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别说r5级别了,连r3级别都是风险错配。

  银保监会展开调查后要求广发银行提供“双录”材料,银行没能提供,监管部门据此判定银行存在违规行为并已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于王女士赔偿要求则需要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法院判决王女士胜诉的原因

  之后王女士与银行沟通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共识,于是王女士将广发银行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银行支付23.48万元的本金损失及这部分资金对应的利息。

  银行认为系统已经提示过王女士该款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5,王女士是自己要买的,应该秉持“买者自负”原则,承担投资理财产品的亏损。

  王女士的观点很简单,银保监会做出了银行推介理财产品时存在问题的结论,而且在做了风险测评至购买这款高风险理财产品之前只买过一款低风险理财产品,是银行没有尽到风险提示的义务。

  双方各执一词,最终法院站在了王女士一边,一审判决广发银行赔偿王女士购买超过承受能力范围的理财产品所引发的损失,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院做出该判决的理由与银保监会差别不大。

  一是王女士是在广发银行的营业场所内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应该尽到风险提示和告知义务,尤其是针对超出王女士风险承受能力范围销售理财产品的情况。

  银行主张尽到了提醒义务但未能供录音和录像等证明材料,被法院判定主张不成立。

  二是王女士确实在2021年买过超出风险能力承受范围的理财产品但不能证明其在2016年购买时明知亏损产品的风险高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因为已经过了五年,无法认定证明效力。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银行的论点没能获得法院认可,便败了诉。

  王女士的情况很难复制到绝大部分投资者身上

  王女士通过诉讼要回了投资理财产品发生的亏损,最近亏钱的投资者能够找银行拿回损失吗?

  很遗憾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原因并不复杂。王女士胜诉的要点有两个,第一,王女士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第二,银行没有做好告知义务。

  绝大部分投资者连第一个要点都无法满足,最近频繁跌破净值的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2,投资者在做风险测评时至少是稳健型的,有的是平衡型的,很少有人属于谨慎型的。换言之,绝大部分购买场景不存在错配现象,银行并没有提示风险的义务。

  即使有的投资者购买的理财产品超过了风险承受等级,购买场景基本上都是线上,现在的网银app均会弹出风险提示对话框并要求投资者阅读后确认,能够证明银行已经做过风险提示。

  再退一步,如果投资者是在银行网点购买了超过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银行只要拿出工作人员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做好了说明和风险提示的“双录”材料也能免责,现在的中大型银行几乎不太可能在这方面犯错;小银行还存在打擦边球的推销行为,投资者可以先向当地银保监会举报 尝试一下能否找到工作人员销售、推介理财产品中存在的问题,这是唯一能获得赔偿的情况,虽然概率确实很低。

  最后附上该判决书的文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案号后查询二审判决书,大家可以自行下载阅读。

  还是要提醒大家,理财产品从2022年1月起正式打破了刚性兑付,跌破净值的事情未来可能会经常发生,如果不想承受任何本金发生亏损的风险,建议选择定期存款、国债或者货币基金作为投资品种。
 

  财圈社

  130万理财产品变私募、320万理财产品亏得血本无归……近几月,关于广发银行理财产品爆雷的新闻频频出现。

  不仅如此,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广发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诉也数量颇多。不仅理财产品严重亏损,广发银行的工作人员态度也不端正,“敷衍了事”、“避重就轻”、“虚假宣传”等关键词,频频出现在投资者的投诉中。

  《财圈社》注意到,近期裁判文书网上又披露一起广发银行理财产品亏损、被投资者起诉的案例。投资者斥资百万购买广发银行的理财产品,结果不仅分文未得,反倒亏了23万?让我们通过判决书,来了解事情的经过。

  给稳健型投资者推荐高风险理财产品?监管部门出手

  这件事还要从6年前说起。70后的王女士,为了能用存款做点投资,2016年在广发银行某支行开设了理财账户。按照流程,王女士填写了评测投资者类型的“风险问卷”,而这也是购买理财产品前必须要填写的问卷。而根据问卷结果,王女士属于稳健型。

  而在广发银行理财经理的推荐下,王女士投入了100万元,购买了由广发银行代销、中欧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名为“财通定增尊享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理财产品。而产品到期清算后,不仅没拿到利润,本金竟然还亏了23万。于是2019年,王女士向银保监会监管局举报:广发银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

  而经监管部门调查后发现,王女士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广发银行某支行并未进行“双录”(销售过程的录音和录像),涉嫌误导销售、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代销产品,因此对广发银行某支行采取监管措施。但王女士的经济赔偿等诉求,监管部门则建议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但王女士和广发银行某支行协商未果,双方只得法庭相见。

  广发银行甩锅,法院如何判决?

  明知王女士为稳健型投资者,却仍推荐高风险的理财产品、还拒绝赔偿?因此王女士要求广发银行某支行赔偿本金损失以及利息,但没想到,广发银行竟然说是王女士执意要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

  据广发银行的陈述,王女士在自助购入该理财产品时,银行系统已经提示了理财风险,因此王女士应该自担风险。广发银行甚至还提出了2021年广发手机银行app上理财产品销售操作演示过程,试图证明2016年王女士购买理财产品时是有看到风险提示的。

  双方各执一词,那么法院会如何看呢?法院经审理发现,王女士确为稳健型投资者,在她购买涉案理财产品前,购买的也多是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但她购买的涉案理财产品,在广发银行内部的系统评级为c级(高风险)。至于其出示的演示过程,由于时间相隔甚远并无效力。显然,广发银行某支行存在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代销产品的情况,未尽适当性义务,这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抵赖的。

  最终法院判决,广发银行某支行赔偿王女士23万余元的亏损,以及自2019年起自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广发银行虽发起上诉,但二审仍维持原判。

  多名投资者起诉,广发银行理财产品频爆雷

  王女士的经历并不是个例,就比如文章开头提到的几个案例。投资者130万买广发银行理财却变私募,到期未兑付、投资320万买入广发银行的理财产品,最后就剩了2190元。而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以“广发银行理财”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有149条相关投诉。

  据企查查显示,广发银行竟存在160多条司法风险信息,其中有28次因信用卡纠纷被起诉、5次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被起诉、4次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起诉。

  虚假宣传,低风险产品竟亏损本金;逃避责任,拒绝赔偿还甩锅投资者。如此行径,让投资者如何放心把钱交给这样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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